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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四巡视组进驻泗洪县开展巡视以来,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巡视工作部署和安排,泗洪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泗洪县应急管理局监管科负责人丁友法、双沟镇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刘登攀破坏公平竞争环境问题。2018年至2021年,丁友法、刘登攀通过向辖区内多家企业说情打招呼的方式,帮助第三方安全生产咨询公司承揽业务,并收受礼品礼金。2023年6月,丁友法、刘登攀被立案审查。
泗洪县网络创业园工作人员刘振生违规加价收取企业电费问题。2020年至2022年,刘振生在负责园区日常管理期间,通过加价收取电费代替向园区企业收取物业费、水费等费用,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6月,刘振生被立案调查。
泗洪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石瑞违规经营谋利问题。2019年以来,石瑞利用监管建筑工地的职务便利,将个人拥有的塔式起重机租赁给建筑企业使用并获利。2023年6月,石瑞被立案审查。
上述通报的3起案例,充分暴露了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强,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侵害了企业利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法观念,真正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打造更加公正的政务环境,为推动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高度,持续纠治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问责力度,以“硬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古徐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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