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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草案)》进入一审
挖掘经典名方 培育金陵医派
6月20日,我国第一部省会城市的中医药立法——《南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一审。据悉,条例草案拟组织研究金陵医派等地方中医流派传承脉络,培育金陵医派等中医品牌,并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和珍贵古籍文献,将支持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今年5月,南京市被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确定为15个国家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城市之一。以此为契机进行中医药立法,其意义不言而喻。“做好中医药立法工作,对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协调中西医共同发展,提供更高质量医疗资源供给,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华说。
南京中医药历史悠久,历代名医辈出。如今,我市中医药事业在资源总量、服务体系、医疗能力、科学研究等方面,也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短板弱项。市卫健委主任夏海鸣介绍,比如对金陵医派的保护传承和推广还不够,中医药高层次人才还很缺乏,中医药产业规模偏小、产品不多、市场覆盖有限等。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就是要通过立法,研究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在法治轨道上促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提升南京在中医药发展方面的首位度。”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一级巡视员张孝科说。
据了解,提交一审的条例草案共四十七条,分为总则、服务体系、文化传承、融合创新、监督保障和附则六章。回应基层医务工作人员对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问题的关切,条例草案第一章拟从医疗机构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中西医师职业资格界定、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机制等方面对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出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发展中医药服务,加强数字化建设。记者看到,在条例草案第二章,专门就推进中医药服务数字化建设拟作出规定: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化、数字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数字医疗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条例草案第三章还就推动中医药传承研究、挖掘保护经典名方、传承保护中医药文化、建立中医药文化基地、普及中医药知识、鼓励金陵医派发展、加强中医药交流合作等方面,拟作详细的规定。
自去年3月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以来,为确保出台的条例真管用、有特色,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联合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立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其间,开展座谈会、论证会、专题调研20余场,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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