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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工作热情,圆满完成山西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5类92项服务清单内容。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乡级服务站站长实行星级化管理,旨在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考准考实履行职责情况,形成“以绩定星、以星荐用、动态调整、持续激励”的管理机制。
星级考核。年度考核是星级评定的基础和重要依据,每年年初,由各县局按照《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星级评分表》组织实施。考核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星级评定。以年度为周期,采取初次评定与年度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高为五星级。初次评定。结合年度考核及服务站星级创建进行评定,“不合格”评为“零星级”;“基本合格”评为“一星级”;“合格”评为“二星级”;“合格”及服务站创建达“示范型”的评为“三星级”或“四星级”;“优秀”及服务站创建达到“标杆型”的评为“五星级”。“五星级”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定。年度动态调整,根据每年考核结果对星级实行动态调整,增加星级或降低星级。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或连续3年“合格”等次的,增加1个星级;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降低1个星级。
以星荐用。各县局对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年度考核结果,以县(市、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通报属地党委、政府,并报送县组织、人事部门。对业绩突出、星级较高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优先推荐为国家、省、市表彰对象。
目前,“双五”星级认定模式(服务站“星级”创建、站长“星级”化管理),已成为吕梁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的“双引擎”。(记者 王洋)
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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