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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15日,观点新媒体获悉,大连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大连市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大连市将设立大连市政府引导母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主要投向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明确,大连市政府引导母基金是由大连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该基金将紧紧围绕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进一步发挥引资、引技、引才的放大器作用。
《管理办法》对基金运作进行了细化安排,主要包括基金规模、资金来源、管理架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母基金原则上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的模式进行运作,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构建天使类、创投类、产业类的基金投资体系。
此外,《管理办法》提出,突出母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原则上母基金对天使类子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40%,对创业投资类子基金不超过30%,对产业发展类子基金不超过20%。市区联合出资的,共同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省市区联合出资的,共同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子基金,母基金出资比例可适当提高。
按照《管理办法》,为吸引更多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进一步降低子基金返投比例要求,子基金投资于大连市范围内企业的返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2倍。
据介绍,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目的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专业优质的基金管理团队,带动社会资本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产业和领域进行投资,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研究制定母基金实施细则和各类子基金工作指引,组织做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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