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SZ)昨日晚间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截至今日收盘,滨海能源报14.95元,涨幅0.00%,总市值33.21亿元。
根据预案,滨海能源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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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100.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滨海能源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旭阳控股。旭阳控股系滨海能源控股股东,为滨海能源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出具日,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持有滨海能源44,429,50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00%。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旭阳控股将持有滨海能源111,069,50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8.4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滨海能源控制权发生变化。
滨海能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12.17元/股,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6,640,000股,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66,644,261股)。
根据公告,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滨海能源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旨在巩固控股股东控制权,提振市场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实现公司战略布局。
根据滨海能源近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同比下降15.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08.15万元,上年同期为-2581.52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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