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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佩珂)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智慧工地”建设分级及设备安装指导标准(试行1.0)》(以下简称《指导标准》),要求进一步做好贵州省建筑业智慧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省、市(州)、县(区)三级统一建设工作。
根据《指导标准》要求,一星级“智慧工地”应具备视频监管、危大工程监管、关键岗位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环境监管、塔吊安全监管6项元素。二星级“智慧工地”应具备视频监管、危大工程监管、关键岗位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环境监管、自动喷淋、升降机监管、塔吊安全监管8项元素。三星级“智慧工地”在应用视频监管、危大工程监管、关键岗位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环境监管、自动喷淋、升降机监管、塔吊监管、深基坑施工管理、高边坡支护施工管理、地下暗挖施工管理11项元素的基础上,至少再增加3项智慧工地应用项,如:智能临边防护、卸料平台监管、智能标准养护室、运输车辆管理、AI智能识别技术、智能广播、水电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智能物料管理、智能爬架监控、智能实测实量、安全质量巡检、大体积混凝土温控监测、BIM 应用、5G健康亭、螺帽预警、钢丝绳监测、顶升智能报警系统等新技术。以上三个星级分级内容元素,项目不涉及的允许缺项。此外,《指导标准》还对项目建设要求,“智慧工地”设备安装及功能要求以及数据传输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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